3月1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大类食品21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6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2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产品中,有2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1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漯河市源汇区付安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克百威超标;新乡市红旗区老李蔬菜批发零售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豇豆),灭蝇胺超标;延津县小宋精品蔬菜商行销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超标;漯河市受降路农贸市场卓建新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超标;渑池县蔬菜果品交易市场艳丰蔬菜门市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氟虫腈超标;漯河市受降路农贸市场郭红卫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超标;新乡市红旗区张勇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香芹,甲拌磷超标;济源市福润达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上海青(普通白菜),阿维菌素超标;修武县鑫桔子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小土芹,辛硫磷超标;郑州市中原区居家惠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香蕉,腈苯唑超标;济源市思礼东战水果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水胺硫磷超标;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山长虹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原阳县河南悦之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果蔬区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韭菜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4-氯苯氧乙酸钠可减少豆芽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仍有违规使用现象。
10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济源市新世纪欧德隆超市销售的1批次五花肉、1批次里脊肉,土霉素超标;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丰泽园市场长新蔬菜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不合格;武陟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超标;唐河县城郊乡佰家汇超市销售的1批次大肉(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尉氏县保国干菜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恩诺沙星不合格;鹤壁市淇滨区信达鑫粮店销售的1批次土鸡蛋,恩诺沙星不合格;长垣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鱼(鲜活),氧氟沙星不合格;济源市李氏白条鸡店销售的1批次鸡胸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西平县亮亮海鲜水产店销售的1批次鲤鱼,地西泮不合格。
土霉素属于四环素类,是由链霉菌产生的一种广谱抗生素,具有促进生长和治疗疾病的作用,被广泛应用于饲料添加剂,是防治患病禽畜的常用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土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土霉素在饲料中滥用会使动物组织中土霉素残留超标,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也可能是养殖户在产蛋期违规使用相关兽药,致使氟苯尼考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开封市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太康县永胜食用油厂生产的1批次永胜牌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叶县米兰蛋糕经营店销售的1批次瓜子桃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天祥胡辣汤(凤凰路店)(经营者为郑州晟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使用。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最终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信阳市河南省全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超标;西华县迟营乡天旺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超标;汤阴新合作联购超市销售的标称衡水市逗食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鱼皮豆(坚果和籽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淇县爱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烟台威泰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五星威士忌,酒精度不合格。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一般情况下,酸价超标的炒货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又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长垣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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